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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就县级监测中心调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联合发文

来源:    朔州市统计局


  通过多方面协调努力,4月3日朔州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就《尽快将县级六项指标抽样调查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的通知》联合发文,对区县监测中心业务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进行安排布署。

  通知中提到六项指标抽样调查是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各级党委、政府宏观调控、解决民生问题保持社会稳定及完善调查体系都具有重要意义。通知要求,从2008年起,各县区六项指标抽样调查所需21万经费,按分级负担原则由各县区财政局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拨付,确保到位。对因经费不落实影响调查工作的区县,市财政将通过年终决算进行结算。并要求县级调查监测中心,精打细算,严格调查支出规定,确保六项指标抽样调查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