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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统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朔统发〔2008〕6号


  为了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撰写统计信息的积极性,全面提升统计信息工作质量,提高统计信息服务党政领导决策能力,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朔州市统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是统计部门三大职能之首。搞好统计信息工作,提高信息质量,做好信息的上报和发布工作,又是充分发挥统计咨询、监督职能的基础。

  全市统计信息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和国家、省、市统计局的工作中心,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组织信息的采集、整理、上报;要深入实际,及时捕捉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分析研究,提高统计信息工作的及时性、科学性和预见性,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要不断加大信息数量,努力提高信息质量,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考核评比内容及任务

  统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的内容包括各种统计信息、快报、统计报告、简报、动态、工作总结以及工作中的心得体会、典型经验等各类材料。

  市局各科室、各县区统计局、调查监测中心全年工作任务见下表:

单位或科室
统计信息
(条)
工作动态、简报(条)
统计分析报告或调研工作报告(篇)
全年任务
信 息
报 告
办公室
 
每月2条
每半年1篇
24
2
财务室
每季1条
 
每年1篇
4
1
综合科及
考核评价办
每月2条
每两月1条
每季2篇
30
8
工业交通科
(含能源)
每月3条
每两月1条
每季2篇
42
8
投资科
每月2条
每两月1条
每季1篇
30
4
贸易科(服务业)
每月2条
每两月1条
每季1篇
30
4
社会科
每月1条
每季1条
每季1篇
16
4
法规科
 
每季1条
每年1篇
4
1
信息数据处理中心
每季1条
每季1条
每半年1篇
8
2
农调队
每月2条
每季1条
每两月1篇
28
6
普查办
每月1条
每月1条
每半年1篇
24
2
统计监督检查队
 
每季1条
每年1篇
4
1
统计学会
 
每月1条
每半年1篇
4
1
市监测中心综合科
每月2条
 
每年5篇
12
2
市监测中心调查科
每月2条
 
每年5篇
24
5
市监测中心评价科
每月2条
 
每年5篇
24
5
县区统计局
每月1条
每月1条
每季2篇
24
8
县区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每月1条
每两月1条
每季1篇
18
4


  各科室、各单位必须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保证上报数量。同时,要注重内容,切实提高各类信息质量。信息报送和发布的审批与管理、信息报送与发布的方式、各项工作机制、信息备案制度、奖励等继续按照朔统发〔2007〕51号文件要求执行,特别是各县区统计局、监测中心,在网上发布后,还要及时通过“纸介层”报送市局办公室。

  三、考核评比办法

  考核评比分综合评比和单项评比两种。

  综合评比为完成各项信息工作任务得100分。信息、动态、简报等超额1条加1分,缺额1条扣1分;统计报告超额1篇加2分,缺额1篇扣2分;工作总结没有按时草拟扣3分,经验交流材料和心得体会每写1篇另加2分。各类信息、动态、简报被国家级媒体(包括网上采用,以下同)采用,每1条加3分,被省级媒体采用加2分,被市级媒体采用加1分,被县级媒体采用加0.5分;统计报告被国家级媒体采用加5分,被省级媒体采用加3分,被市级媒体采用加2分,被县级媒体采用加1分。各类信息被国家级领导批示加5分,省级领导批示加4分,市级领导批示加3分,县级领导批示加2分。同一条信息或报告被不同媒体采用,以最高等次加分,不得重复计分。

  单项评比为每年评选10篇优秀统计报告,15条优秀统计信息,20条优秀统计动态、简报。

  四、表彰奖励办法

  每年对综合考评得分较高的五个科室、三个县区统计局和二个县区统计调查监测中心进行表彰和物质奖励。

  对单项评比评选出的优秀统计报告、统计信息、统计动态、简报除进行通报表扬外,统计报告一等奖(2篇)给予500元奖励,二等奖(3篇)给予400元奖励,三等奖(5篇)给予300元奖励;统计信息一等奖(4条)给予300元奖励,二等奖(5条)给予200元奖励,三等奖(6条)给予100元奖励;统计动态、简报一等奖(5条)给予300元奖励,二等奖(7条)给予200元奖励,三等奖(8条)给予100元奖励。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