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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朔州市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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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480户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一季度,我市农民人均食品支出319.1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7.66元,增长32.2%,影响消费性支出上升6.8个百分点。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48.8%上升为今年的 49.8%,上升1个百分点。在食品支出中,人均粮油、蔬菜类支出为71.78元,同比增长8.7%;人均肉、禽、蛋、奶以及水产品类支出为118.94元,同比增长47.3%;人均烟、酒、饮料以及其他食品支出100.11元,同比增长19.6%;人均食品消费服务性支出28.34元,同比增长1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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