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第一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朔州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朔州市统计局

 200616

 

为了全面掌握我市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通知精神,我市于2004年进行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412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普查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就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经过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一年多的共同努力,全市经济普查的登记填报及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基本完成。朔州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朔州市统计局将分三次向社会发布普查公报。现将第一号公报发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04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5437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103个,机关、事业法人单位1367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110个,其他法人单位1857个。全市共有产业活动单位8234个,其中,第二产业983个,第三产业7251个。全市个体经营户31907户,其中,第二产业3115户,第三产业28792户(详见表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1

 

 

 

单位数()

比重()

一、法人单位

5437

100.0

 企业法人

2103

38.68

 机关、事业法人

1367

25.14

 社会团体法人

110

2.02

 其他法人

1857

34.16

二、产业活动单位

8234

100.0

 第二产业

983

11.94

 第三产业

7251

88.06

三、个体经营户

31907

100.0

 第二产业

3115

9.76

 第三产业

28792

90.24

2001年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的同口径数据比较,企业法人单位数增加了167个,增长了8.63%。其中,国有企业、国有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共322个,减少226个,下降41.24%;集体企业、集体联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共523个,减少132个,下降20.15%;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共330个,增加166个,增长101.22%;私营企业911个,增加358个,增长64.74%;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其他内资企业11个,增加4个,增长57.1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6个,减少3个,下降33.33%(详见表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2

 

 

 

单位数()

比重()

合  计

2103

100.0

国有企业

316

15.03

集体企业

426

20.26

股份合作企业

83

3.95

国有联营企业

1

0.05

集体联营企业

14

0.67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3

0.14

其他联营企业

1

0.05

国有独资公司

5

0.24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79

13.27

股份有限公司

51

2.43

私营企业

911

43.32

其他内资企业

7

0.3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0.05

外商投资企业

5

0.24

从地区分布看,2004年末,拥有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名列全市前三位的是:朔城区、怀仁县、应县, 三区县法人单位数和产业活动单位数分别占全市比重的64.13%62.08%

  个体经营户较多的前三县()是:怀仁县、朔城区、应县(单位与个体经营户详见表3)。

   单位与个体经营户的地区分布

3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个体经营户

()

()

()

 

5437

8234

31907

朔城区

1977

2857

7851

平鲁区

700

1171

3144

山阴县

665

993

4099

755

1117

4993

右玉县

585

958

3141

怀仁县

755

1138

8679

在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事制造业的单位466个,占5.66%;批发和零售业1053, 12.79%;教育1737个,占21.10%;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2871个,占34.87%。以上四个行业合计占74.41%(详见表4)。

  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分布

4

 

 

 

单位数()

比重(%)

       

8234

100.0

一、农、林、牧、渔业 *

35

0.43

二、采矿业

251

3.05

三、制造业

466

5.66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15

1.4

五、建筑业

116

1.41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84

2.23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67

0.81

八、批发和零售业

1053

12.79

九、住宿和餐饮业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