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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6日,《朔州日报》头版刊登朔州市长田喜荣《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农业普查任务》的署名文章。
文章对全市农业普查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一些部门和单位重视不够,配合程度低,组织保障不到位,制度不健全,一些影响普查工作的难点问题还未得到有效解决等问题,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扎扎实实做好农业普查工作。为此,田市长要求,一是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农业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开展农业普查,可以更系统地、全面地掌握全市农村经济的发展规模、分布特点、组织形式、社区环境等基本信息,正确认识我市农业的基本情况;可以查清我市"三农"发展变化情况,掌握"三农"基本信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决策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制定"三农"政策提供主要依据。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全力以赴做好农业普查工作。二是统筹兼顾,切实加强对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农业普查是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是一种政府行为,各级政府要把农业普查作为今明两年政府的一项重大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做好组织、法律、经费和人力等保障工作。特别是经费要按时足额到位,对因经费落实不力而影响全市普查工作进度和质量的,要务必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三是密切配合,积极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农业普查涉及许多部门和各个方面,不是某一个部门能够单独完成的。因此,各级农业普查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农业普查工作。四是把握政策,依法搞好农业普查。各类普查对象要按照法律规定,按时、如实申报相关的普查内容,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普查数据,否则将依照法律规定,追究当事人或其相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工作人员要充分利用《条例》所赋予的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等权力,依法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同时,要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对外泄露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充实加强统计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为全市农业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五是健全制度,确保农业普查质量。各级、各部门都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紧紧围绕普查数据质量开展各项工作。要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对普查数据质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把质量控制贯穿于普查过程的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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