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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政府行为 确保普查质量
来源:    农普办

    
  农业普查是各级政府的一件大事,属政府行为,所以,朔州市在农业普查工作中,始终把落实政府行为作为农业普查工作的重中之重,贯穿于农业普查的全过程。

  一是向政府领导汇报工作及时。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下发后,朔州市在及时拟定了朔州市第二次农业普查的具体实施意见后,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精神及朔州市的具体实施意见做了详细汇报,真正取得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市政府市长田喜荣就农业普查工作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早谋划,早准备,抓紧建立健全各级普查机构,搞好普查宣传,尽快落实普查经费。真正做到"机构、经费、人员、办公条件、宣传"五到位。要把落实普查经费作为农业普查工作任务的关键之关键,重点之重点,保证农业普查经费按时足额到位,特别是把普查员的调查补助纳入普查经费预算。市、县(区)统计部门和涉农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搞好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部门作用,确保第二次农业普查取得圆满成功。

  二是落实经费由政府协调。在经费落实上,朔州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门进行协调部署,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栋梁就经费落实工作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并亲自与各县区政府领导协调沟通,为全市农业普查经费的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同时,就做好调查人员生活补助和经费管理等出台了有关文件,做出明确规定,即调查员最低生活补助为,农户每户1元,经营单位(集体)2元。文件要求各县区财政局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普查经费分级负担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按照文件预算标准列入相应的年度预算,并确保按时足额到位。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文件和我们和财政局专门下发的文件精神,各县区不断加大和加紧普查经费的筹措和落实力度,目前全市及各县区经费到位达到省、市政府目标责任要求,从而为普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三是部署工作由政府牵头。农业普查工作全面铺开以来,朔州市从普查机构组建、人员选调、办公条件、业务培训、制度建设、普查宣传等各方面都以政府牵头或以政府名义进行部署落实,先后成立了以政府领导为组长的普查机构,从市到县、乡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实行了农业普查有关部门领导包点制,督查检查制等,从而,确保了普查各项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