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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落实全市农业普查工作会议要求和省政府《关于尽快落实第二次农业普查经费人员办公用房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06〕103号)精神,全面推进全市农业普查准备工作,朔州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决定,从8月21日-8月31日,对县级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检查。督查内容包括各县(区)政府农业普查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县(区)、乡(镇、街道)农业普查组织机构、经费、人员、办公场所等落实情况,特别是县区农业普查经费是否按照责任书要求落实,对未落实经费的县区督促政府足额到位;村(居)委普查机构、人员落实情况;宣传发动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宣传工作是否已经做出安排,粉刷标语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农业普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此次督查,按照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县责任制进行分组,督查组组长为包县牵头单位负责人,成员为包县配合单位负责人。每个县区督查3-5个乡(镇、街道)的乡、村普查准备工作。同时,各督查组要按要求,在督查工作结束后,要将督查情况书面报告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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