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期
朔州市经济普查办公室
2008年5月26日
朔州市制定了经济普查办公室工作规则
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根据山西省经普办《关于印发〈山西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晋经普办字〔2008〕1号)精神和《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朔政办发〔2008〕44号)精神,制定了《朔州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规则共分七章三十条,分别就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内设机构职责分工、会议制度、请销假制度、文书管理等方面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并及时印发各县区和有关单位,做到工作有方,为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条件,提供了参考。
整理:刘 飞